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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一、负责公文处理和档案管理工作。
二、负责人事管理工作。
三、负责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四、负责安全保卫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五、负责内外部工作关系的协调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业务一处:
一、负责本市无线电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拟制、修订和宣传工作。
二、负责本市申请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核准工作。
三、负责市属单位申请研制、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初审和申请进行设备型号核准的初审工作。
四、负责对本市无线电管理方面违法、违规案件的处罚工作。
五、负责对本市无线电管理行政审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业务二处: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无线电台(网)设置、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负责拟制本市无线电台(网)的设置使用规划。
三、负责承办本市无线电台站设置、台站验收、台站调整的审批和电台执照的核发工作。
四、负责对市属单位无线电台(网)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办理台(网)年检验照手续。
五、负责本市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的收缴工作。
六、负责无线电干扰的查处及协调工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保障合法用户正常运行。
业务三处:
一、贯彻执行国家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划及指配的有关规定。
二、负责拟制本市无线电频谱资源的规划方案。
三、负责本市设置无线电台(网)指配频率和研制、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实效发射的审批工作。
四、掌握本市电磁环境情况,优化配置频谱资源,努力改善电磁环境。
五、负责与相关无线电管理机构进行频率协调工作。
六、负责本局无线电管理信息系统和电子政务网站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监测站:
一、负责本市无线电信号和电磁环境的监听、监测和空中纠察工作,定期分析电磁环境状况并提出改善建议。
二、负责市属及有关单位设置的各类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技术指标检测和年检工作。
三、负责本市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检测工作。
四、负责为频谱资源规划,频率审批,台站设置、验收、调整,查处电磁干扰和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技术依据。
五、负责检测工业、科学、医疗等非无线电设备的无线电波辐射。
六、负责提供有关无线电技术和电磁环境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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